按照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9月11日下达的文件《关于对安徽国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产品开展紧急排查的通知》,9月12日下午公司质管部到公司所属安天大药房进行检查。
查阅药房中药饮片的全部购进记录以及现场检查,该药房的购进票据齐全,按时间顺序装订。没有从文件中所列企业(安徽省亳州市安徽国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、安徽维涛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、上海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徐重道中药饮片厂、亳州市凯利中药饮片有限公司、安徽福春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、亳州市贡药饮片厂、亳州市万珍中药饮片厂、安徽海鑫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)购进中药饮片。
此次检查,也警示药房负责人必须从合法企业购进合格药品,按照gsp要求,规范经营,提升服务意识,真正为周边群众提供优质的药品和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