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曾经看过一个案例。说的是一个集团公司所辖分支机构在未征得总公司同意的前提下,为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方便办事,不必每事必报总公司,于是私自篆刻分公司公章,并在未告知总公司情况下将该章广泛对外使用。后来总公司其中一管理部门经理在偶然机会得知此事,为了减少影响,采用非常规手段取回公章。
通过该案例,不难看出,分公司私刻印章仅为办事方便,于是弃整个集团公司制度于不顾,私自行事篆刻印章,行为既不合理更不合规,没有顾忌由此可能为集团公司带来的经济和法律风险,是绝对不可取的做事手段。
另外,总公司管理机构经理在处理此事过程中,采用非常规手段取回印章,同时尽量缩小该事件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,出发点是好的也是对的。但是,作为一个管理部门的负责人,在没有充分权衡该手法的利弊轻重的前提下,不假手他人,自己直接出面去处理,忽略了该处理手段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。从管理学角度分析,没有采用最经济有效的方法取得好的结果,没有正确的摆正自己的角色位置,而把自己作为一个个体的、独立的人去处理该事,凡事都是事必躬亲,没有学会善假于人,善假于物,也就是管理学中的管理错位。
析:其实,作为一个好的管理者,也是领导者,不一定要自己的能力有多强,只要学会懂信任、懂放权、懂珍惜,就能团结比自己更强的力量,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,从而提升自己的管理水平与身价。但很多能力很强的人却因为过分追求完美主义,事必躬亲,生怕别人做不好,什么人都不如自己,最后只能落得做一个最好的攻关人员,而成不了一个优秀的管理者和领导人。
其实在现实中,我们企业的很多管理人员,由于没有进行过系统的管理培训,往往依赖于自身的经验来从事管理。不仅需要花费较多的代价(事倍功半),而且及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也往往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。根本理解不了作为一个优秀的管理者,最重要的是要学会有效管理。只有有效管理才能产生高效率和好的管理效益,要想同时达到这两个效果,归根到底就是做事情时除了正确判断事情的是非对错,更要注重的是做事的方式方法。判断正确的事再加最经济的方法,最后还要行事者愉快的去完成,这才能真正达到有效管理的境界,才能为我们企业产生好的绩效!